势在必行 获取信息立法现代化|大纪元多伦多

2024-11-25 | 星期一

势在必行 获取信息立法现代化


【大纪元2014年06月19日讯】(大纪元记者季薇编译报导)安省信息及隐私专员Ann Cavoukian称,政府全面审查获取信息立法,以使其「现代化」,适应21世纪的现状,这「势在必行」。
  
据CP24报导,Cavoukian在週二(17日)公布的年度报告中提到,技术和数据收集的进步,使得信息自由及隐私保护法(FIPPA),以及市政信息自由及隐私保护法(MFIPPA)过时,需要更新。
  
Cavoukian解释道,当年立法时,立法者预见不到互联网爆炸式增长所带来的巨大机遇和挑战,如今的网络是一个硕大的数据世界。她说:「结果是,在信息时代,它们不再能够反映公共机构获取信息和隐私保护的现状。」
  
FIPPA和MFIPPA,均写有如何获取政府记录、公众有权访问哪些类型的文件,以及哪些信息属隐私。不过,Cavoukian认为,政府必须进行修改,加强执法力度和处罚违规行为,提高报告要求,出台主动披露信息的新系统和激励措施。

难见记录保存不佳后果

对于记录保存不佳问题,有监督机构已经在介入。最近,多伦多市审计长格里菲思(Jeffrey Griffiths)在一份措辞严厉的报告中指责,索尼中心董事会,在没有竞争的情况下将装修合同给出,而有关这些合同的记录也不完善。
  
在报告中,Cavoukian说,如果政府要保持透明度和责任性,保存记录的期望值「必须提高」。她写道:「如果适当的记录被保存下来,关键决策有全面记载,我的办公室、我们的信息自由法,才能有效地为公众服务。」她强调:「我们面临的挑战是,不佳档案管理行为或记录被故意破坏的后果,现在缺乏,我觉得这必须改变。」
  
为了改进记录保存,报告建议,应立法让政府僱员记录与业务相关的启动活动和关键决策。每一个受FIPPA或MFIPPA管制的机构,必须实施「合理措施」以保留记录,从而满足可能的获取信息请求。Cavoukian还表示,破坏或改变与获取信息请求相关的任何记录,依据FIPPA和MFIPPA,必须定为一种犯罪行为。

其他要点

2013年提出的信息自由请求有55,760个,比之前一年攀昇6%。其中55%(29,937个),由市民提出而非记者。
  
与其他市政机构相比,多伦多警察局收到的请求(5,246个)更多。市府来看,多伦多市收到了2,790个,第二的宾顿市有1,432个。省府机构,环境厅收到的请求居首,为7,434个。省厅、机构和事业单位,30天满足请求的比率为 86.5%,市府为77.2%。